見鬼的女性主義者——《她厭男,她是我女友》推薦序

剛從責編手上拿到這本書的書稿時,書名還是從韓文書名直譯過來的《我女友的瘋狂女性主義》,在我讀的過程中,我也一直覺得這書名挺好的,那「瘋狂」兩字表達了書中第一人稱自述的「我」對於女友用行動實踐的「女性主義」並不認同,甚至認為那脫離社會常軌,不只自己不認同,「想必」「大家」都不認同吧。而這個猜想也確實從書中得到驗證。


老實說,我覺得激進女性主義者充其量是「仇男的女性酸民」罷了。與我同齡的男性們和我想法如出一轍,不,不只男性,思維清晰的女性們也是這樣想。


作為一個很想要得到「思維清晰」這個形容詞的女性,我在讀到這一段時還停下來想了想——沒錯,至今我還是不能完全擺脫「好女人」這個牌坊的誘惑,在手機上電腦裡影視戲劇的螢幕中,我無時無刻不在對抗自己「回到那一邊去日子過得比較輕鬆」的渴望:對呀,幹嘛這麼政治正確?對呀,為什麼一直以來都很浪漫的事非要指出其中扭曲的價值觀?對呀,妳活得那麼累幹什麼?每件事都要找碴幹什麼?別人在反對墮胎法在提倡同志權利妳跟著去遊行幹什麼?妳懷孕了嗎妳需要墮胎嗎妳是同志嗎?左膠也要有個限度吧?


我想每一位「思維清晰」的男性與女性,想必都這麼疑惑著。更別說是書中的男主角「我」,雖然思維清晰,條件優秀(這在書中藉由他自己和別人的嘴巴強調了相當多次),但卻不幸因為交往的對象是個女性主義者,活得好好的正常人生,不得不落進這個難題裡。


由這個脈絡來推敲,就可以發現,《她厭男,她是我女友》這個臺灣版書名取得有多好,這個書名一方面以「厭男」取代「瘋狂女性主義」,展現了「我」這類思維清晰的人士對於「女性主義」的簡化看法;一方面從這類「你有缺陷但我仍愛你」的句型中,透露出自己為了愛,對於女友堅持要把應該約會的假日用來參加遊行、關心性別相關新聞導致心情每天都很差、實踐女性主義捍衛自己權利的種種出格行徑,有種微微翻白眼的無奈、心疼、包容與深情,「雖然如此,她依然是我深愛的女友」。


作為一個我自己的小警總,這故事讀著總會回頭反省一下,我要是發現我的伴侶在網路上其實是個母豬教徒,恐怕沒有辦法像「我」這麼「為愛忍讓」。然而有愛就夠了嗎?身在這個時空的臺灣,在每天超載的資訊爆擊下,我們不時就要面臨不同的價值觀拉鋸,今天在性別議題上同一陣線的朋友,聊到環境議題可能就要摔筆電翻桌機,甚至單單是「性別議題」都有那麼多層次與面向,我們誰都可能一方面很有平權意識地譴責性暴力,一方面依然被整個結構裡根深柢固的洗腦教育控制,說出「這不過就是個玩笑/表演/遊戲/電影,有必要這麼糾察隊嗎?」


這世界很新,跟著演算法不斷變化,而腦子更新的速度遠遠不及數十年人生的遺毒,我們是活在這樣的時空背景裡,連自己都必須時刻警醒於還藏在腦袋深處的體制遺毒了,自然幾乎沒有任何人真的可以找到價值觀完全相同的友伴甚至戀人,即使有那樣的靈魂伴侶,也很可能因為彼此接收的資訊不同、更新速率不同、成長方向不同而漸有分歧——於是我相信,在這個世界上真正重要的,並不是該怎麼樣(全方位地)用自己的價值觀說服別人,而是如何與多多少少和自己不太一樣的他人相處,甚至相愛。


而這個故事,可能正是用最容易挑起對立的性別平權與最理所當然的戀愛婚家,試著靠近這個主題。


讀這本書很容易入戲,也很容易出戲,而兩者原因都同樣是「太靠近了」。即使各種統計數據一直告訴我們:「臺灣是亞洲最性別平等的國家。」但在這個故事裡,我很意外地並沒有感受到「那是韓國才在操心的現象,跟我們現在煩惱的事情不一樣」,如果不相信,請讀讀以下這幾句:


「人家的意思是妳很可愛,有撒嬌的本錢好不好。」

「妳不覺得妳的想法很矛盾嗎?妳自己也擔心走夜路,每天都說這個世界不適合女人生活,那妳為什麼要晚回家?明知道晚上危險就應該早點回家!」


真的很遺憾,身為傳說中亞洲最性別平等的國家,我們和後面幾名的差距似乎正在縮小。


請別誤以為故事非常說教,故事的節奏輕快,說著想要相愛也曾經相愛過的兩個人,試著在自我價值和執子之手之間找到平衡的努力,那並非一句「這種情況我一律建議放生」可以解決的。閔智炯作家以一種颯爽的姿態,來描寫這個可以說是現代《羅密歐與茱麗葉》一般絕望的故事,一個「正常男人」到底要怎麼跟「激進女性主義者」相愛甚至走入婚家制度呢?故事中描述的不只是兩人之間的衝突,更是他們與這不甚友善的世界之間的衝突,兩個在現代社會已經工作一陣子的成年男女,畢竟不能夠再是羅密歐與茱麗葉,在莎士比亞的筆下,兩個主角年紀那麼小而且沒有網路,相愛的時間又短到不夠暢談彼此的價值觀(畢竟嘴巴可能都用來接吻了),但,那或許才是能夠願意為對方去死的主要原因。


「你是有一點韓男的氣質。」

「噗哈哈哈!胡說八道。哪裡有比我更善良,替女友處處著想的男友。」

「就是因為這樣,我才說你有韓男的氣質。」

她的話使我再次爆笑,怎麼會有這麼可笑的笑話,她也衝著我笑,是那種萬念俱灰的笑容。


那個萬念俱灰的笑容,讓我第一次在這個故事裡泛淚。啊我多麼懂那個萬念俱灰,多麼懂那個哭不出卻不自覺笑了的萬念俱灰。對這個世界,除了這樣的笑容,有時候我找不到其他應對的表情。


整個故事末了,待我讀到作者後記時,又再一次感受到心臟重擊,既淚且笑,又驚又悲又喜地發現作者將三十多歲女性主義者的戀愛比喻為「陰屍路」。


在臺灣,對於開始接觸並認同女性主義的人,有個非常接近「陰屍路」的在地說法,叫做「開天眼」,指的是當某個人開始理解女性主義並用這樣的知識去觀看世界時,會發現這世界充滿了反女性的人事物,就像一個開了天眼,從此看得到鬼魂的人,往後便不得不時時刻刻意識到這個世界鬼比人多。而他們共同的痛苦也很類似:在大多數的人看不到鬼、害怕鬼,甚至不知道更不承認自己就是鬼的情況下,這餘下的人生該有多麼舉步維艱?


而日子還是得好好過下去,於是我們假裝看不到鬼,或者說,至少不要看到那麼多鬼,看到「大部分的人都看得到的那些鬼」就夠了,於是我們譴責性暴力,但還是默許流行文化裡充斥著拐彎抹角的厭女、鼓勵侵略性的追求、嘲弄勇於對抗歪斜價值觀的人們。鬼無所不在,為了生存,成為一個思維清晰的可愛女人,偶爾在生活、在網路上發表「我也是女生啊,我就不覺得這樣有什麼不對。」的正義之聲,總是比較容易,比較討人喜歡。


有時候,當鬼比看見鬼更容易些,至少比較容易否認。雖然我們心底知道,每一次的討人喜歡,其實都是討鬼喜歡。然而即便見鬼這件事真是見鬼的痛苦,但讀到後記中作者寫下「我衷心希望這本小說中提到的故事,在不遠的將來都能成為歷史,讓我們能盡情嘲笑『二〇一八年還有過那樣的事情』該有多好。」我知道,要讓這個希望成真,而不是在未來繼續掛著萬念俱灰的笑容,唯有與開了天眼的自己和解,甚至願意不斷修正自己,找出更多埋藏在自己骨子裡的鬼,真正成為一個討鬼厭的,見鬼的女性主義者,未來才終有稍稍靠近這個龐大願望的可能。




*收錄於皇冠文化《她厭男,她是我女友》*